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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海泽辉及相关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
- 发布日期:2025-03-04 11:28 点击次数:110
2日19日,深圳证监局披露了一则《关于对深圳前海泽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、宋京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的公告。
图源 深圳证监局官网
经深圳证监局调查,深圳前海泽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简称前海泽辉)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,存在以下情形:公司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,说明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。宋京月负责上述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。
相关行为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05号,以下简称《私募管理办法》)第四条,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》(证监会公告〔2020〕71号)第九条第一款第(八)项的相关规定。
依据《私募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泽辉、宋京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公开资料显示:深圳前海泽辉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,主营业务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,受托资产管理等。
【投资需谨慎】
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马燕
校对 王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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